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苗栗市公所澄清全民運動館委外爭議 非私有化收費審慎評估

清晨的語者2026-03-31 09:18
3/31 (二)AI
AI 摘要
  • 苗栗市公所今(2026年3月31日)針對社群平台廣泛流傳的全民運動館委外營運爭議發布正式聲明,明確指出該案屬合法公辦民營,絕非公共資源私有化。
  • 苗栗市近年推動文化中心、圖書館等公辦民營案,均獲市民好評,顯示此模式能有效提升服務效能而不損失公共性。
  • 委外模式澄清爭議與公共性保障 苗栗市公所詳細說明全民運動館採分區營運模式,綜合羽球場由市公所自營管理,確保市民免費使用公共空間,而健身中心與有氧教室則委由專業團隊營運,以提升服務專業性。
  • 收費方案設計與市民權益具體措施 針對收費標準爭議,市公所詳述588元、888元等方案係經全面評估制定,涵蓋市民平均收入水準(苗栗市家庭月收入中位數約4.

苗栗市公所今(2026年3月31日)針對社群平台廣泛流傳的全民運動館委外營運爭議發布正式聲明,明確指出該案屬合法公辦民營,絕非公共資源私有化。市長余文忠強調,場館所有權與政策主導權仍完全歸屬苗栗市公所,受託團隊須支付權利金並投入逾4800萬元進行設備投資。收費標準經市場調查、成本分析及市民負擔能力評估制定,旨在降低使用門檻並提供彈性選擇。市府呼籲各界基於完整資訊理性討論,避免片段資訊引發誤解,並強調公共建設長期維持品質是市府核心責任,非僅侷限於興建完成。此澄清針對「圖利廠商」或「會員制全面化」等誤傳,提供具體政策說明,以重建市民信任。

苗栗市全民運動館現代化建築外觀與運動空間

委外模式澄清爭議與公共性保障

苗栗市公所詳細說明全民運動館採分區營運模式,綜合羽球場由市公所自營管理,確保市民免費使用公共空間,而健身中心與有氧教室則委由專業團隊營運,以提升服務專業性。此設計嚴格區分公共性與商業服務,避免「變相私有化」誤解。市公所強調,場館所有權未發生任何變更,政策主導權始終由市公所掌握,受託團隊需依契約支付權利金,並投入超過4800萬元進行設備更新與維護,確保營運品質。此模式參考全台多縣市成功案例,如臺北市運動中心系統,透過公開招標程序選定業者,評選過程由獨立委員會審查,符合政府採購法規範,並全程公開透明。苗栗市近年推動文化中心、圖書館等公辦民營案,均獲市民好評,顯示此模式能有效提升服務效能而不損失公共性。市公所進一步指出,評選標準涵蓋營運經驗、設備規劃及弱勢族群服務承諾,避免「圖利特定廠商」之說,並已備妥招標文件供市民查閱,強化政策可信度。

苗栗全民運動館內部的現代化健身空間與多樣化運動器材。

收費方案設計與市民權益具體措施

針對收費標準爭議,市公所詳述588元、888元等方案係經全面評估制定,涵蓋市民平均收入水準(苗栗市家庭月收入中位數約4.2萬元)、鄰近縣市類似設施收費(如新竹市運動館月費500-800元)、營運成本(含人力、維護及設備折舊)等關鍵因素。評估過程邀請經濟學者、社福團體參與研商,確保價格合理且具彈性。為保障弱勢族群權益,市公所規劃每年發放1萬張運動體驗券,供非會員免費體驗;銀髮族及低收入家庭可享月費30%折扣,並設立平日公益課程時段(如週一至週四10:00-12:00),提供免費教練指導。此外,針對學童與身心障礙者,推出「運動啟航計畫」,結合社福單位提供專屬課程。收費制度納入契約條款,重大調整須經市公所審核同意,業者不得任意調漲,此機制參考了新竹市運動館的經驗,有效避免價格波動。市公所更建置線上平台即時公開使用數據,包括月度人數統計、收入支出明細,讓市民可查詢檢視,強化透明度與信任感。延伸而言,此設計符合中央「運動國民」政策目標,推動運動普及化與平權,避免高門檻排除一般民眾。

苗栗市全民運動館內全新配置的健身器材與重訓空間

市長強調公共責任深化與市民參與機制

市長余文忠在聲明中重申:「公共建設不只是興建完成,更重要的是長期能夠維持品質與服務,這是市公所必須負責的事情。」他指出,選擇公辦民營是基於公共利益前提引進專業經營,非放棄政府責任,而是透過專業團隊解決運動設施老化與維護難題。苗栗市近年運動場館因設備陳舊頻傳維修問題,影響市民使用體驗,此次委外旨在提升服務水準並確保永續營運。市公所規劃建立多元參與機制,包括每季舉辦公聽會、線上問卷收集意見,並開放市民監督營運報告(含使用率、滿意度數據)。余文忠強調,市民可透過市府網站提交建議,市府將於3個月內回覆處理進度,避免爭議流於口舌。未來將擴大弱勢族群覆蓋,與社福單位合作推出「銀髮運動專車」,提供免費接駁服務至館內,並規劃寒暑假學童免費體驗營。此政策亦呼應行政院「運動國家戰略」,強調運動設施平權化與社區整合。市長呼籲市民以理性態度看待改革,避免因誤解而阻礙公共服務進步,並承諾持續優化服務,確保全民運動館成為社區核心生活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