苗栗市全民運動館委外營運 市公所澄清非私有化分區管理
- 苗栗市公所針對近期社群平台對「全民運動館委託民間營運」引發的收費標準、公共性質及營運方式爭議,發布正式聲明強調屬合法「公辦民營」模式,並非公共資源私有化。
- 營運模式合法性與分區管理機制 苗栗市公所強調「公辦民營」非私有化,關鍵在於法律框架與權責劃分。
- 依據《地方自治法》及《公共體育設施管理辦法》,全民運動館所有權屬市公所,營運契約明確規定業者須遵守公共服務義務,包括開放非會員使用時段、維持基本場地收費透明化。
- 市長回應與長期監督機制 市長余文忠在記者會重申:「公共建設不僅在於興建,更在於長期維持服務品質。
苗栗市公所針對近期社群平台對「全民運動館委託民間營運」引發的收費標準、公共性質及營運方式爭議,發布正式聲明強調屬合法「公辦民營」模式,並非公共資源私有化。市公所說明,該館係依《公共建設委外經營法》公開招標,引進專業團隊提升場館使用效率與服務品質,場館所有權與政策主導權仍歸公所,未移轉。現行規劃採分區營運,綜合羽球場由公所自營,健身中心及有氧教室委由民間團隊經營,業者除支付權利金外,更投入逾4800萬元設備經費,包含智慧門禁系統、健康監測儀器及綠能照明設備。市長余文忠指出,此模式在確保公共利益前提下引進專業經營,避免政府直接營運常見的效率問題,同時透過契約明確約束業者不得任意調漲價格,並規劃年度發放1萬張運動體驗券、銀髮族半價優惠及公益課程時段,確保弱勢族群與市民均可平等使用。
營運模式合法性與分區管理機制
苗栗市公所強調「公辦民營」非私有化,關鍵在於法律框架與權責劃分。依據《地方自治法》及《公共體育設施管理辦法》,全民運動館所有權屬市公所,營運契約明確規定業者須遵守公共服務義務,包括開放非會員使用時段、維持基本場地收費透明化。分區管理設計具體實踐:羽球場由公所員工直接管理,維持免費或低價開放(如平日每小時30元),確保市民基本運動需求;健身中心則委由「優活健康管理公司」營運,其投入4800萬元設備包含高階有氧器材、VR運動課程系統及無障礙空間,並需每季提交服務報告。此模式參考台中市立體育館經驗,該館委外後使用率提升35%,年服務人次達12萬,印證專業團隊可提升場館效益。市公所更指出,業者需繳納年權利金280萬元,且契約規定若服務品質未達標(如顧客滿意度低於80%),將啟動罰款或終止合作,避免民間營運偏離公共目標。
收費制度設計與多元惠民措施
針對外界質疑收費過高,市公所詳細說明費率制定依據:588元方案為月付基礎方案,含2次體驗課程及器材使用;888元為年付方案,含4次專業課程與健康檢測服務,此標準經第三方評估與市民公聽會討論後定案,兼顧營運成本(含人力、維護、設備折舊)與市民負擔。例如,健身中心單次收費200元屬誤傳,實際為體驗券限額使用,正式方案均採預付制。為彌補弱勢族群使用障礙,市公所規劃三類惠民措施:每年發放1萬張「運動體驗券」(每張價值200元),針對低收入戶、學生團體及銀髮族;銀髮族65歲以上享半價(年付方案888元減至444元),弱勢族群持證明可免費使用週二公益時段;另安排每週三至五下午為公益課程時段,由社團免費提供籃球、太極等課程。市公所強調,所有收費調整均需經市議會審查及公聽會,業者不得單方面調漲,此機制已納入契約條款,確保價格透明度。
市長回應與長期監督機制
市長余文忠在記者會重申:「公共建設不僅在於興建,更在於長期維持服務品質。」他指出,選擇公辦民營是基於兩大考量——政府資源有限,專業團隊可提升管理效率;同時透過契約嚴格約束,避免「私有化」誤解。針對網路流言,市公所已建立資訊透明化平台,每月公開營運報告,包含使用人數、收入來源及顧客滿意度數據。未來將擴充監督機制:成立由市民代表、學者組成的「運動館監督委員會」,每季審查業者服務報告;並規劃2025年擴建籃球場及無障礙設施,納入綠能設計(如太陽能板供電)。余文忠強調,政策核心始終是「公共利益優先」,例如銀髮族優惠方案已惠及3,200人次,公益課程覆蓋15個社區,證明委外營運與公共性可兼得。市公所將持續檢視收費制度,預計2024年第三季進行市民滿意度調查,作為未來調整依據,確保運動館成為真正「市民共享的健康基地」。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