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中生揮羽球拍擊中女同學臉致門牙斷 判賠7萬552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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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I 摘要
- 基隆市一名男國中生在學校體育館上體育課時,持羽球拍揮擊羽毛球,意外擊中一旁正在放置羽球網的女同學臉部,導致對方嘴唇撕裂傷及門牙斷裂。
- 根據法官判決,該名男學生需賠償女同學 7 萬 5520 元,包括醫藥費和精神撫慰金。
基隆市一名男國中生在學校體育館上體育課時,持羽球拍揮擊羽毛球,意外擊中一旁正在放置羽球網的女同學臉部,導致對方嘴唇撕裂傷及門牙斷裂。根據法官判決,該名男學生需賠償女同學 7 萬 5520 元,包括醫藥費和精神撫慰金。

去年 6 月,在體育館內進行上體育課活動時,男學生持羽球拍揮擊羽毛球,卻不幸擊中正在放置羽球網的女同學。事故發生後,受害女生及其家人向校方提出賠償要求,並依民法請求法定代理人共求償 10 萬元。經法官勘驗現場錄影帶,發現當時男學生站在發球線內靠近羽球網處揮打球拍時,未注意到正在放置羽球網的兩名女同學。
根據判決書內容,法官認為該男學生未遵守運動規則,在發球線上擊球,未能注意周邊環境及他人安全,因此應承擔過失責任。然而,考量到女同學因事故受的傷害並非嚴重,且其情緒和精神受損程度不顯著,因此法官僅判決賠償 7 萬 5520 元。
此案例提醒在校學生在參與運動時應提高安全意識,特別是在有其他人員活動的情況下更應謹慎行事。而校方及相關單位也應該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,以預防類似事件再次發生。










